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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学生评价体系又出台新举措
大部分学有所成的学生都可评为“校园之星”
   日前,我校领导经过研究出台了学生评价体系新举措,凡本学期学有所成的学生都有可能被评为“校园之星”。真正起到激励先进、鞭挞落后的有效作用。“校园之星”分为三个档次,即三星级“校园之星”,二星级“校园之星”,一星级“校园之星”。“校园之星”证书如下:
一星级“校园之星”图样
封面图样

  按照这种新的学生评价体系,我校领导已经拟定了较为详细的评定标准。在这种新标准下,学生被评为“校园之星”的要求比以前简单评比“三好学生”大大不同,符合素质教育的基本思想。
  这种做法体现了我校的崭新的教育理念,即努力培养“多智能”的、“德才兼备”的有用人才,实现了由“知识教育”向“人格教育”的转变。这种做法意在引导学生“学做人”、“学知识”,且“做人”在先,“求知”在后,与陶行知先生“千教万教,教人求真;千学万学,学做真人”的教育观念暗合。即,我们二中不是单纯地要把学生培养成小专家,而是教育他们健康有效地向前发展,然后再培养他的特殊才能,根据他的兴趣、能力引导他将来成为专才。
  这种做法体现了科学的激励机制。这种机制将引导、促进使全体学生受到长期、有效的人格教育,培养和提高创新能力,全面完善素质教育。多年的应试教育源于升学“过独木桥”的机制,培养出的是扭曲、不健全而缺乏创新源泉、动力和目标的“人才”。我校这种激励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,将完全改变这种现象,而要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、学有所成或者学有所专长的、“多智能”的、“德才兼备”的人才。
  正如校长寄语所言:“凡我二中学生都要努力成为报效祖国,服务人民的有用之才。”(2005-01-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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